
分享到: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含辖内各支行)与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经依法转让给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应当向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