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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实践运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通知

时间:2016-12-06 浏览量:4903 字号选择: 分享到:

中共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委员会文件

冀国资党字〔2016〕88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实践运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通知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党委、纪委,委属事业单位党组织: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选择。省国资委党委、驻委纪检组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在去年开展挺纪在前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紧紧围绕国资国企实际,在监管企业全面开展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意见》,并探索形成了以该《工作意见》为统领的实践“四种形态”“1+N”制度体系和工作模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超英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省国资委“在实践好‘四种形态’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形成了一批制度性成果,很好,要持续抓下去,抓铁留痕”。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昌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出要推进“四种形态”向基层延伸,覆盖到国资国企的方方面面。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意见》在我委系统的贯彻落实,促进各级党组织、纪检机构更好地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提升国资国企纪律建设整体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既是工作要求、也是责任担当,既是理想目标、也是长期过程。不仅是纪委“三转”的进一步深化,更为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提供了具体方法和抓手。各级党委、纪委要深刻领会、深度践行,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将工作要求层层传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以省国资委《工作意见》为遵循,以“1+N”制度体系和工作模式为参考,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有安排和部署,有载体和途径,有考核和问责,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抓住关键环节,紧紧扭住“第一种形态”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既当领导者,又当执行者和推动者。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把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抓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章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通过重点约谈、集体约谈等方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教育提醒。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也要进行约谈直至问责。各级纪委在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要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检查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好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组织平台。

 

三、把握节奏尺度,精准运用“第二至四种形态”

  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纪律审查。坚持以党的六大纪律为标尺,正确理解和运用“四种形态”的递进与辩证关系,将组织关心爱护的关口前移、将严明纪律规矩的关口前移,既体现全面从严,又“治病救人”,分别提出监督执纪第二至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意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要触犯纪律红线,绝不姑息迁就,该轻处分及时给予轻处分,教育警醒,防止量变引起质变;该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及时给予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响鼓重锤、当头棒喝,防止由严重违纪问题滑向违法的深渊;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决清除党内害群之马。严格依纪依规进行“四种形态”的转化,这种转化只能是量的转化,而不能是性质的转化,违法的不能转化为违纪,违纪的不能转化为违法,坚决维护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加强工作调度,促进工作深化落实

  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掌握和指导工作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工作落实。着力发挥厂报厂刊、企业党校的阵地作用,创新运用局域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开展专家讲座、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增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熟练掌握各种形态之间的关系和边界。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将适时开展“‘四种形态’企业行”活动,全面督导企业工作落实情况。选取部分企业,从集团到基层单位进行工作调研和督导,推进“四种形态”向基层延伸,覆盖到国资国企的方方面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通过深入探索,使其更加贴近企业实际,更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将好经验好做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五、立足系统实际,强化制度保障

  各企业要在前期实践探索基础上,按照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把实践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构建一批富有企业特色、有效管用的新制度、新机制。特别是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五看”:一是看“全不全”,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看“行不行”,是否存在“牛栏关猫”问题;三是看“力不力”,是否真正带电、管用;四是看“新不新”,是否做到了与时俱进;五是看“顺不顺”,是否与上级要求相抵触、不衔接。当前,要着重研究领导干部问责、考核,强化大监督格局,运用各类谈话方式等制度规定,以更好地指导实践。制度建设还要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相结合,建立容错机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把严格执纪与组织上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关心爱护结合起来,明确哪些可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将对企业的好经验、好制度进行总结推广。

 

六、加强考核问责,力求取得实效

  各企业、各单位要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列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报告中,每年1月和7月书面进行报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每年12月20日和6月20日前报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省国资委将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并将其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领导人员薪酬管理、选拔任用挂钩,在一定范围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深化工作不积极、不认真,工作推进不力、上报情况不及时的企业,省国资委将进行点名通报。对失职渎职、落实责任不力的,省国资委党委、驻委纪检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严肃问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促使国资国企领域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硬起来。

 


 

                             省国资委党委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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