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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务有限公司1户债权进行执行和解。
一、标的债权情况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标的债权及其担保等具体情况以有关债权文件为准,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本次拟达成执行和解方案
本次拟达成的执行和解方案如下:和解本金合计281,358,750.00元,和解期限不超过60个月,按照和解本金余额的6.5%/年计收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余额*实际占用天数*6.5%/360),自基准日2025年2月20日起算。和解本金与资金占用费由债务人与共同还款人秦皇岛秦开冀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按季度(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为还款日)分20期偿还。债务人与共同还款人依约偿还完毕全部和解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后,我司同意减免债务人剩余债务并解除担保责任。
三、交易对象要求
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
(一)对本次资产处置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司提出异议。该异议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经我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处置活动。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次日内向我司提供书面材料。
(二)若有意竞买人以更优方案对债权进行收购,请在本公示期内与我司取得联系,向我司提交债权收购的书面报价函。报价函中应明确债权的购买价格及付款期限,并承诺在我司对标的债权进行公开转让时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参与竞价并出价。我司将对在公示期内收到书面报价函的投资方案进行充分比较并确定最终的债权处置方式。
(三)我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五、受理公示项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11-68001175
电子邮件:zhaoyongchao@hebamc.com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6800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zhanglei@hebamc.com
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