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保定市力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
资产处置公告
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保定市力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5年7月20日,标的债权总额为8,613.99万元。标的债权中债务人和抵押物均位于保定市。标的债权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标的债权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标的债权。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15-5395762
电子邮件:chenlei@hebamc.com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6800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zhanglei@hebamc.com
附件
债权本息信息表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种类 | 所在地 | 标的金额(元) | 担保情况 | ||
本金 | 利息 | 本息合计 | |||||
1 | 保定市力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债权 | 保定 | 59,800,000.00 | 26,339,873.81 | 86,139,873.81 | 债务人名下位于保定竞秀区市朝阳北大街1298号服务楼(力宏大厦)办公、车库等房产提供部分抵押担保;孟丽平、郭力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
注:本公告清单中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我司收购的该笔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因四舍五入产生的差额忽略不计。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